医院癌症误诊怎么样索赔
医院癌症误诊,索赔的渠道主要有两种: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若不想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医患双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你,《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1.在索赔过程中,病人及其家属需要筹备充分的证据,包含误诊的诊断报告、治疗记录、医疗成本清单等,以证明医院存在误诊行为并因此给病人导致了损害。
2.病人还需明确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数额,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索赔需要。
2、癌症误诊医院应赔什么成本
医院因癌症误诊而应赔偿的成本主要包含以下几项:
1.医疗费:根据医疗事故对病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成本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成本。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成本支付。
2.误工费: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降低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五十条还规定了其他赔偿项目,如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生活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癌症误诊赔偿标准怎么样计算
癌症误诊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根据病人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实质损失来计算。
2.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项目则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或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计算。具体数额需依据病人的伤残等级、年龄等原因来确定。
3.交通费、住宿费等项目则根据病人实质必需的交通成本和住宿成本来计算,凭据支付。
4.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具体数额需依据病人的精神损害程度来确定。
找法网提醒,在计算赔偿标按时,应充分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病人原有疾病情况之间的关系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