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是不是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用合同
假如肖像许可用合同没约定许可用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假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肖像权许可用的期限的,则当事人在期限届满之前不可以够随便解除合同,除非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用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用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用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用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因解除合同导致他们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2、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状况: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需要是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可以达成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有关又可分为两种状况:
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四)不按期合同。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状况下,因情势变更导致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只不过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需要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需要先协商,协商不可以才能提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3、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能同时用吗
可以的。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但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依据概念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二者还是不同的,其不同主要需要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以后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不过使合同关系消灭,向以后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一般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弥补手段,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所。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如果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这样来看,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