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贴补家用或赚取零钱,很多学生会暑假打工,但一旦在工作中保护不当受伤,是人身伤害,受有损失的暑假工可以请求赔偿。不过,由于暑假工不同于劳动者,所以在工作中受伤后不可以申请工伤,但仍可以积极倡导人身损害赔偿。
暑假打工期间遭到伤害的,受害者如何需要损害赔偿,需要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由于暑假工不是劳动者,所以,确定损害赔偿时需找责任人。
若是由于用工方未提供保护手段等致使伤害,那样即可以确定其为赔偿责任人。反之,若是由于暑假工我们的过错出现损害的,就没办法认定用工方的赔偿义务,而是要自担损失了。
不过,用工方可以对此进行补偿。
第二,需要用工方赔偿时,可以倡导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生活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与精神抚慰金等
并且,在需要以上的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譬如医疗费则要给医疗证明等。另外,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则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
最后,发现用工方不愿赔偿的,那样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手段:
1、再试一试找他们协商,根据国内《侵权责任法》规定,只须是用工方的责任,那样就不可以法律义务,所以受害人可以先试一试直接找他们索要赔偿款。
2、直接去法院起诉,发现协商不成的话,那样为防止超越一年的诉讼时效,建议最好是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置,并且在去起诉立案前,可以先到司法鉴别部门做个伤残鉴别。
另外,假如有多个暑假工在打工时遭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并且用工方不愿赔偿或是少给赔偿金的,但赔偿数额又大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