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家权益保护法》推行以来,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使得买家拥有网上购物“后悔权”。不过,买家在退货时应该注意,并非所以的产品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买家权益保护法》规定有4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
作为网上购物买家,第一要了解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并非所有些产品都适用的,譬如以下4类产品就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1、买家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
4、出货的报纸、期刊与其他依据产品性质并经买家在购买时确认不适合退货的产品。
除此之外,下列性质的产品经买家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致使产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产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产品、有缺陷的产品。
当买家从网上购买回来的产品计划退换货物时,可以参照以上7类产品,确定是不是能根据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处置,如不符合有关条件,那一般是不能需要卖方退货的,日常,不少电子商务卖家除去《买家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以外,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墙纸、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可以退货的产品类型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若是遇见这样的情况,买家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甚至起诉等方法维权,涉及维权产品价值较高时,建议可以找个7天无理由退换货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